
银行转账
现金捐赠
股权捐赠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多个便捷捐赠渠道,
开通人民币及美元银行账户,以满足不同捐赠者需求。
为确保捐赠流程顺畅无阻,
如有任何关于捐赠账户的具体信息、转账指南问题,
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74-86603368
电子邮箱:eitef@eitech.edu.cn
您可以携带善款,
亲临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现场进行捐赠。
到访前请联系:0574-86603366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股权捐赠,
股权捐赠是一种新型捐赠形式,
捐赠股权所属公司不断成长,
带来的增值或者股权分红可以持续地支持大学发展建设。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具体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凭证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开具的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该票据需接受捐赠单位加盖印章。
如个人希望获取捐赠票据且能抵扣个税,需要在捐赠前确定想要捐赠的社会组织是否同时拥有以下两项资格:
1)可以开具捐赠票据;
2)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已被列入宁波市2023-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2024年第1号),具备这两项资格。http://czj.ningbo.gov.cn/art/2024/5/31/art_1229035410_58888836.html
当捐赠人完成捐赠,不论金额大小,只要提出开具捐赠票据的要求,我们都可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
捐赠铭记
根据不同捐赠项目设定,捐赠人可享有捐赠冠名、捐赠仪式、捐赠证书、荣誉墙留名等不同形式的铭记权益。
成为荣誉校友,自由参观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捐赠人可成为荣誉校友,在学校的开放日等大型活动时,都将有机会预约自由参观校园。
捐赠免税
企业和个人通过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可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